发布时间:2008年09月19日 大河报
“我的车从6月6日就开始违章,直到现在才收到罚单。”昨天,钟先生打来电话说,他昨天一次收到了47张超速罚单,罚款额超过1万元。
钟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昨天他收到的这些罚单,均由周口高速交警大队寄出,邮戳显示的寄出时间为9月7日上午11时。“我有3辆车,这几十次违章都是在大广高速周口段。”钟先生说,“要是早点收到罚单,我肯定会提醒司机不要超速。”47张罚单中,最早的违章日期是6月6日,最晚的是8月10日,罚款额共计10810元。
记者通过信阳市车管所民警和郑州车管所网站查询得知,从6月初到8月份,钟先生属下的3辆大巴车,在大广高速周口段分别违章30次、18次、11次,共计59次,违法行为均为“超速50%以下”。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周口高速交警大队,该大队一位张姓队长受访时说,正常的超速违章罚单,会在半个月内送达车主手中。但今年5月到8月的3个月中,周口市交警支队和高速交警大队处于调整阶段,其间交警队的电脑系统无法正常工作,所以导致6月的罚单延期到9月寄出。但张队长表示,交警部门为弥补罚单延期的影响,免去了车主缴纳罚款的滞纳金。
张队长还说:“这么短的时间内,在我们辖区超速几十次,司机的行为已经属于严重违章。”他说,客车在高速公路上限速每小时90公里,只要超过每小时100公里就会被电子眼拍到。对于超速50%以下的机动车,交警部门会处以200元的罚款。提醒广大司机不要超速行驶,以免造成交通事故。(魏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