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3月19日
因日本核危机导致的中国“盐危机”今天有所缓解。抢购风潮基本平息,疯狂的盐价开始回落。一批商家因为哄抬盐价遭到中国官方严惩。
日本核泄漏事件发生后,网络盛传“吃碘盐能防核辐射”以及“日后食盐供给将受影响”,自3月16日起,中国大部分地区出现抢购食盐现象。原本一包只卖1、2元钱的食用盐价格飙升,一些地方甚至炒到了20、30块钱一包。即便如此,食盐还是被抢购一空,到昨天下午,很多地方已“无盐以对”。
面对快速蔓延的抢盐风潮,中国官方及时做出反应。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保障供应,并严打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负责食盐专营的中国盐业总公司启动应急机制,加紧向各地配送。
国家发改委18日表示,随着新货源的增加和部分民众恐慌心理的逐渐消失,目前各地食盐价格开始趋于稳定。
记者今天走访北京西城区马甸桥附近的几家大型超市,发现昨日已被抢空的货架上重新又摆上了食盐,价格与平时基本一致。销售人员说,今天已经很少有顾客成批购买食盐了。“中午的时候,有昨天抢购了几箱食盐的顾客还前来询问是否可以退货。”
在平息这场因谣言兴起的抢购风潮中,一批无良商家受到官方严肃处理。陕西省西安市秦岭火烧碑蔬菜综合市场小芳水产副食商店,因将定价为每400克1元的冰凌牌绿色加碘精制盐提高至2.5元销售,被当地物价局处以5万元罚款。吉林、浙江、河北、海南、新疆等地的多个经销商也都因盐受罚。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恶意囤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等不法行为,并要对擅自涨价行为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国家发改委表示,当前中国食用盐等日用消费品库存十分充裕,供应完全有保障。
各地八起哄抬盐价案曝光
昨天,国家发改委通报了一批不法经销商哄抬食盐价格、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案件。国家发改委表示,3月16日开始,全国大部分地区出现了抢购食盐现象,一些小超市、农贸市场存在加价销售行为,少数零售商销售价格超出规定水平的2-10倍。发改委称,随着新货源的增加和部分消费者恐慌心理的逐渐消失,加之价格监管和正面宣传引导发挥作用,目前各地食盐价格开始趋于稳定。
昨天,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进行了市场巡查和专项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从严处理。同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加强食盐价格政策宣传,公布当地食盐零售价格水平,加大舆论和社会监督力度。根据各地反映的情况,国家发改委做出“各地食盐价格开始趋于稳定”的判断。
国家发改委强调,食盐价格属于政府定价,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规提价和哄抬物价行为。
八起被曝光案件
京华时报消息:1.陕西省西安市物价局依法查处了该市秦岭火烧碑蔬菜综合市场13号小芳水产副食商店,将定价为每400克1元的冰凌牌绿色加碘精制盐,提高至2.5元销售的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
2.吉林省德惠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依法查处了该市松江镇茂兴食品批发部,将加碘盐由每500克1.3元提高至7元销售的违法行为,责令退还多收价款,并处以3000元罚款。桦甸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依法查处该市振兴批发部,将350克精制加碘盐由原价1元提高至1.33元销售的违法行为,没收了无法退还的违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
3.浙江省建德市物价局依法查处了该市供销便利上马店,将日晒自然盐价格由每300克1元提高至1.5—2元、将腌制盐价格由每50公斤52.5元提高至200-300元销售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退还多收价款3815元,拟处以最高5倍罚款。温州市鹿城区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了该区正泰红星百货超市将定价1元/包的食盐提高至10元/包销售的违法行为,责令退还多收价款,并处以罚款。
4.河北省邢台沙河市物价局依法查处了该市新城跨世纪食品门市,将定价1元/400克的袋装碘盐以10元/400克的价格销售的违法行为,没收了无法退还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5.山西省太原市物价局依法查处了尖草坪区高磊唐久便利店,将定价为每500克1.2元的雪花盐提高至2元销售、清徐迎滨蔬菜粮油调味门市部将绿色精制盐由每500克1.5元提高至2元销售的违法行为,依法没收无法退还的违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
6.江苏省南京市物价局依法查处了该市雨花台区晓青上海华联超市加盟店,将定价为1元/袋的320克淮牌精制食用盐以5元/袋的价格销售的违法行为,没收了无法退还的违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
7.海南省海口市物价局依法查处了该市美兰阿恒早点店,将含碘食用盐由每500克1.5元提高至5元销售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8.新疆塔城地区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了乌苏市城区老翟超市和哈图布呼镇丰华超市、广金超市,将定价为每500克1.68元的和丰产中盐加碘精制盐提高至10元销售的违法行为,各处1000元罚款。(俞岚)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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