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记者很难将个子矮小、发鬓斑白的施德扩与“打黑局长”
这个称号联系起来。苗丽娜 摄
原温州市龙湾区公安分局局长施德扩涉嫌受贿案开庭
施德扩曾先后任温州三个县的公安局局长,以打黑闻名,人称“打黑公安局长”。但同时,他又公然收受贿赂,以权谋私,坊间流传着他生活腐化的段子,被叫做“流氓局长”。
昨天上午,施德扩因被检察机关指控在担任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公安局长期间受贿66万余元,在苍南县法院接受审判。
“打黑局长”知法犯法,公诉机关觉得应从重处罚,建议法庭在12年至14年间量刑。但辩护人称,毕竟他‘打黑’有功,应该考虑成绩,建议按照最低量刑标准。
是与非:“打黑局长”还是“流氓局长”
施德扩被称为温州版文强,在民间颇有争议。
法庭上,记者看到施德扩个子不高,1.65米左右,54岁便发鬓斑白。没了一身警服,记者更难将这个温州文成人和“打黑局长”的称号联系起来。
上世纪90年代初期,施德扩从文成县公安局调任泰顺县公安局局长。当时泰顺黑恶势力猖獗,施德扩以极其强硬的手段进行打击。为此,他曾收到恐吓的子弹和“挑战书”,一度被迫居住在武警中队内的宿舍,身后经常跟着两名魁梧的武警。在施德扩的带领下,泰顺警方打掉了有着“地下法庭”之称的“匕首帮”,基本肃清泰顺境内的黑恶势力。
1997年,施德扩就任永嘉县纪委书记。
2000年,绰号“阿太”的瑞安市莘塍镇中村党支部原书记陈仕松被查,引发了瑞安市“官场大地震”,原瑞安市公安局局长陈为高外逃。施德扩“临危受命”,就任瑞安市公安局局长。对内施德扩严厉治警,对外打击黑恶势力,打掉了号称“瑞安第一大帮”的“较场帮”及其他的社会黑恶势力。
为什么这位“打黑局长”会走上犯罪道路?有人说,施德扩就是在泰顺成功打黑后开始变化的。施德扩落马后,人们听到更多的是施德扩的另一面:圈内人评价施德扩性格高傲,眼睛只盯着上级,对下态度强横、粗暴。
“吃饭时,下属来敬酒,他会叫下属滚!只有看到上级,他才会点头哈腰。”一位知情者向记者透露。
在温州论坛上,还流传着不少有关他生活作风的“段子”,有人痛斥他好色、生活腐化,是个“流氓局长”。
权与罪:最大一笔涉嫌受贿是“搭干股”
据苍南县检察院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施德扩在2003年至2008年期间,利用担任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公安分局局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62493元,其中最大一笔是“搭干股”分红。
2003年下半年,施德扩觉得温州某采石场“利润可观”,应老板林某邀请,投资了12万元,获得4%的股权。采石场经营初期鲜有分红,施德扩便撤回了资金。但采石场日常经营需要大量炸药,需经过龙湾区公安局审批。为与施德扩搞好关系,采石场继续为其保留股份。
2006年至2008年,采石场共实现利润1400余万元,施德扩每年都参与“分红”,共拿到53.5万元。
今年6月,在被温州市纪委通知谈话前,施德扩称自己猜到是这件事出了“问题”,但当时不知事态严重,以为只是股金没有交违法,不知道“搭干股”分红涉嫌受贿,“糊里糊涂就犯了法”。
罚与悔:写过一份长达3页的悔过书
起诉书还指控,施德扩还对龙湾区公安局查处的两起企业偷税案,予以关照,并收受涉案人企业老板张某、吴某送的8万余元贿赂款及一些贵重财物。庭审中,施德扩说,张某是他最好的朋友,“我朋友之交没有淡如水”,不该收受他送来的钱和烟酒等。
对于其另一项指控——在担任龙湾区公安局长期间,共收受下属麻某某等3人送给的财物,折合人民币42000余元,施德扩对这些下属在职务升迁、岗位轮换等方面予以关照,施德扩表示:“收了最要好的朋友和同事的财物,很对不起!所有事情都是我的责任,请对麻某等干警予以宽容。”
面对指控,施德扩微微地低下头,但还是显得比较镇静。对于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他表示均无异议。
案发后,施德扩写过一份长达3页的悔过书:“我身为领导干部,没严格要求自己,几乎拆除了防腐的防线,党性扭曲,人格扭曲以及法制观扭曲”。
昨天中午11时30分,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此案择日宣判。(通讯员 林贤佐 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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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德扩回答审判长:鉴于他的悔罪表现 量刑较重了些
打别人“黑”的施德扩,自己也暗藏着“黑”,曾被称为“打黑公安局长”的施德扩受贿案27日上午在苍南法院开庭。施的亲朋好友和个别曾经的下属到庭旁听。
现年54岁的施德扩,原为龙湾区委常委、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龙湾)开发建设指挥部原常务副指挥,他因涉嫌在担任龙湾区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受贿66万余元被苍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时,审判庭座无虚席,被告人家属、朋友和众多媒体记者坐在了旁听席上。
施德扩27日上午9时30分,被带上被告席时,一脸落寞。他不时地在旁听席上找寻着亲人和朋友,也许他的亲属坐在了后排,没有看到,正当他站上被告人席上时,坐在倒数第二排一名女性亲属向他招了招手,他看到了点了一下头,而那名女性则掩面哭泣。
9时45分,当起诉书宣读完毕,审判长询问施德扩,起诉书指控的是不是事实,施说,都是事实。
公诉人问,这些人送钱财的目的是什么?
他回答,这些人都是最好的朋友,送礼是为工作上的、感情上的、朋友之间的关系,请求自己办事是送礼的主要原因,希望继续得到自己的关照。“都是我的错,是我害了他们,我很后悔……请对送礼民警宽容!”
面对公诉人指控时,施德扩主动站起来回答,声音洪亮:“没有!”、“都是事实!”、“没其他意见!”听审态度、悔罪态度非常好,端坐着或挺胸站好,接受审判。公诉人建议,以受贿罪应该判处施有期徒刑12年至14年。施回答审判长,鉴于他的悔罪表现,量刑较重了些……辩护人围绕施的悔罪和主动接受纪检调查等展开辩论。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几名老公安,他们是自发过来听审,接受警示教育。
人称“打黑公安局长”的施德扩,在泰顺、瑞安任职期间,打掉了多个猖獗一时的黑恶团伙,像有泰顺“地下法庭”之称的“匕首帮”、无人敢惹的瑞安第一大帮“校场帮”等等,曾数次收到威胁的“战书”和恐吓的子弹……
就是如此一个“响当当”的“打黑英雄”,却因受贿66万多元而沦为阶下囚。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下半年,施德扩觉得温州某采石场“利润可观”,应邀投资了12万元,获得4%的股权。采石场经营初期,鲜有分红,施德扩便撤回了资金。因采石场日常经营需要大量炸药,要经过龙湾区公安分局审批,为与施搞好关系,采石场继续为其保留股份。2006年开始,采石场效益好转,至2008年共实现利润1400余万元,施德扩每年都参与“分红”,共拿到53.5万元。
起诉书又称,施德扩在担任龙湾区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共收受下属麻某等3人送给的财物,折合人民币4.2万余元。
除此之外,施德扩还对龙湾区公安分局查处的两起企业偷税案,予以关照,并收受贿赂8万余元及一些贵重财物。案发后,施的家属退出了赃款赃物。(来源:温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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