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李卫明特别报道:关于山西大同市十一中6.28事件,我网为了报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于7月1日上午11点12分拨打了该校电话(0352-5375501)第一次接通后对方用十分强硬的口气说:“此事已经经派出所不要问我”当即把电话挂掉。后来又拨通数次都是敷衍一句马上挂掉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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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情叙述:
事情发生于2016年6月28日中午十一点五十分左右 地点是府南街十一中学门外。
当事人:大同十一中学初三年级学生 王某
我和弟弟一起来到学校门外,等同学下课后向对方道歉。(因为之前两个孩子有点小摩擦,打架了。双方家长沟通后决定方面道歉就好了)但是我和弟弟刚看到那位同学,还没张嘴说话呢 该校的高主任就冲出学校,对着我弟弟的脖子就是一巴掌,接着就要拉进学校。我上前阻拦,救下了弟弟 这位高主任就对我各种辱骂,得知我是孩子的姐姐,更是说“你算求什么东西?对方孩子的家长说啦,要收拾你们孩子呢,要打你们孩子呢,我这是为他好知不知道??”百般解释换来高主任过分的辱骂不说,还被老师恐吓??随后我和对方家长通了话,证实并未说过这些话因为气不过,我中午都没有离开学校,等到下午上班。这位高主任以及学校的几位工作人员酒足饭饱回来,上来就开骂!满嘴酒气不说,还恐吓孩子 恐吓家人 对学生的家人辱骂,推搡,甚至对我一个女孩子都有过分的举动!难以置信,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十一中?!
孩子被打不说,家长还连同被骂,这是什么学校?把孩子放进这样的学校,你们放心吗?感谢热心的网友支持,我们需要一个说法!
我网了解此事件难道有错吗?对我网工作人员态度都是这样的强硬,那么对待我们的学生和家长的态度呢?我们可想而知了!
对此件我网将继续关注并且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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