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毅峰
自治区党委部署的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是在我区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部署。落实好这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事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九届十一次全委会精神,对于我区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法院主动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
必须充分认识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重要意义。去年以来,自治区深入实施“8337”发展思路,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实践证明,这一思路符合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此基础上,自治区党委及时部署推进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意义重大。第一,自治区党委部署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和扶贫攻坚、百姓安居、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等重大发展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切实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我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全符合“守望相助”、“四个着力”,切实打造北部边疆“亮丽风景线”的要求,对于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第二,这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8337”发展思路的进一步深化、细化、具体化。这些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特别是交通运输通道、能源外送通道重大项目、资源转化增值、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工业发展项目,直接关系到“五大基地”建设,只有落实好这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才能切实把“8337”发展思路真正落到实处。第三,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为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的重要支撑和标志。自治区党委决定用3年时间强力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是始终坚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全区法院要充分认识推进
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重要现实意义,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贯彻落实和服务保障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必须牢牢把握服务保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基本任务。全区法院服务保障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要毫不动摇地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始终着眼于、立足于、服务于“8337”发展思路这个大局,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切实提高司法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一要全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工作的根本任务。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深入排查工程项目建设、企业运行、资源开发利用、农牧区改造等过程中出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司法措施,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本地区有重大影响、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案件,要及时上报上级法院并报告党委、政府,特别是疑难复杂纠纷,必须与有关部门形成强大合力加以解决。二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认真按照关于打好“社会治安整治攻坚战”的要求,坚决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维护边疆安宁和社会稳定。要切实维护经济秩序,依法调处涉及金融借贷、能源开发、土地草牧场纠纷,打击各类经济犯罪,依法保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切实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坚持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加强诉访分离改革,对符合再审条件的信访案件导入司法程序,及时予以解决。三要全力保障改善民生。要紧紧围绕扶贫开发、百姓安居和“十个全覆盖”等重点民生工程,妥善处理好涉民生案件,依法保障农牧民对承包土地草牧场的使用、收益、流转权利不受侵犯。进一步深化“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大力开展节假日预约办案、网上办案,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解决好执行难问题,深化反规避执行活动,坚决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四要全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强化主动服务,对反映突出的矿业权纠纷、土地草牧场纠纷、民间借贷等案件制定指导意见,牢牢把握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前瞻性和主动权。对发现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对个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建立跟踪反馈制度,确保司法建议转化为推进工作的重要举措。五要全力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建立对企业进行法律援助的帮扶机制,切实解决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服务保障工作延伸到案内和案外,拓展到诉前和诉后。在案件处理中,要注重考量、权衡案件处理的利弊得失,避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
必须强化措施推动服务保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取得实效。全区法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服务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法院要建立健全服务保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的领导小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分别负责相关案件的协调处理和各项保障措施的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以服务保障的实际行动和有效作为,赢得信任、理解和支持。二是细化工作对接。全区各级法院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切实落实与自治区部署的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和民生工程对接工作的“全覆盖”,并成立专门对接工作组,建立工作台账,随时走访,了解推进状况和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有效地为重点项目落实排忧解难。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立案、审判和执行的“绿色通道”,确保对涉及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及时为经济发展疏浚化瘀。要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上级法院要加强工作指导,对于重大案件逐级报告,统一裁判标准,确保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四是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与经济发展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各级法院都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与地方经济管理部门的联席会议,主动了解掌握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重点民生工程落实当中需要法院协助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反映出来的问题,要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务必取得好的效果。五是建立通报制度。高院和各中级法院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要把服务和保障“8337”发展思路、特别是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当中,确保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推动全区法院服务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